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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當證券商因認購權證爭議而訴訟時,本顧問正決定退休之際,「認購權證課稅之評析兼評論台北高等行政法院92年訴字第157號判決」一文正是告別公務生涯之作。退休之後曾與業者接洽,總不得其門,直至今日方能稍窺知業者沉迷權勢的心態。認購權證課稅所涉稅額雖鉅,但畢竟屬是非的問題,業者若能執法力爭,並非不可為。德國法諺云,正義雖然來得慢,但一定會來。業者的問題是没有找到正確的方向。   現今所得稅法將證券交易之所得規定成免稅,而認購權證是證券交易法所稱的有價證券,主管機關及業者都無異議,為何認購權證的發行變成不是有價證券的交易而成為應稅的交易?縱觀業者在這一龐大的爭訟當中通通視為理所當然,對這一真正關鍵的法律爭點未見有何置喙,而只就會計學上如何強力爭辯,其結果當然也僅能博取情理上的同情而已,這就是一審業者勝訴而終審敗訴的真正原因。   在本案中財稅主管機關聲稱依法行政,其實如依租稅公平原則,是有爭議的,但業者甚至聲稱有賺錢繳稅是應該的,使得沈顧問陷入變成多管閒事了。本件是將租稅公平與財政收入放在天秤上權衡,財稅主管機關愛其羊,我愛其禮,而業者好像兩者都愛。 後語:這一事件給人體悟,人不能太執着。話說:有一軍容壯盛的軍隊要強攻一座堅固的城堡,只見他們人多勢眾,使出渾身解數,用盡一切手段強攻城門,可是守城人士仗着城門厚重,趾高氣昂輕鬆應戰。當久攻不下之際,有一小人告訴這些軍士,旁邊有一小門可進入城中,可是這些軍士卻仗勢自己的軍力,不理這小人的話,直到時機喪失,想再回頭已經來不及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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