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載:邱正雄進一步指出,台灣企業雖可保留盈餘,但目前企業除課徵25%營所稅外,剩下75%還要課徵10%的未分配盈餘,企業被課徵稅負其實高達32.5%,已經不低了,可以不必再課證所稅。其實,證所稅再高也不會使企業被課徵稅負高於32.5%,況且在金融風暴中,證券交易損失還可列入所得的減項,縱然平時證券交易增益會多繳營所稅,但在兩稅合一的稅制,終究不會增加投資人的稅負。前財政部長顏慶章苦口婆心的建議確實值得企業界深思,必竟元大金控公司最能體會個中三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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